搬運過程中造成物品損壞時,能協助修繕者,以修繕完成為原則。無法修繕完成者,以折舊後現值理賠。 單件家具、家電物品折舊後現值理賠或修繕費用以2,500原為限。 (上述所指:冰箱、沙發、電視…等需由工作人員包裝等大型家具、家電) 物品遺失(契約書登入之內容物)單件(箱)以500元為限。 箱內物品毀損,單樣物品最高理賠250元,單箱損毀加總理賠以500元為上限。 (親愛的客戶如有貴重或特殊物可另外報值5%更有保障)。